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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汽车维修招聘网(以卖车为名招募“合伙人”,非法集资达14亿多元,广西一汽车公司老总受审)

时间:2024-03-24 浏览量:

广西一汽车公司以销售汽车为名,再通过招募“合伙人”,以“借款+返还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到两年时间非法集资达1.4亿多元。近日,该公司实控人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审理。

以卖车为名招募“合伙人”,非法集资达1.4亿多元,广西一汽车公司老总受审

9月8日,该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审理的现场。南宁市西乡塘检察院供图

2018年初,被告人李某组建广西某汽车公司,后招募十几人作为公司“原始股东”,并继续招募“合伙人”,也就是投资人。合伙人需交纳2万元合作诚意金,签订期限六个月的《合作协议》,参与公司合作卖车。合伙人获得月工资和卖车奖励,卖出5辆车获得公司2万元奖励,可以换购为公司1%股份成为公司的“股东”。李某招募的股东既不会在工商部门登记造册,分配的股份也远远超过了其公司的所有股份总和。这些虚假股份暴露出了“假股东”,其运作模式明显是以发展股东为名,招募不特定对象来投资。

李某的公司分为新车销售、垫资、养护维修等六大板块业务,基本操作模式是“借款+返还利息”。例如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所谓的“股东”微信好友群大肆发布“垫资购车”信息,写明标的需要垫资的金额、时限、利率,但是车型、购车人等具体信息全部由数字代替,也没有提供购车协议,甚至李某自己都分不清标的所代表的车型,其实质是以销售汽车为名非法集资。李某承认将钱款用于归还投资人利息和发展公司其他业务。

“强东墙补西墙”的运作模式,注定不能长久持续。2019年9月,该公司资金链断裂,投资人、购车人找上该公司讨要说法并报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仅仅不到两年时间,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1.4亿余元,资金缺口达1000多万元。

以卖车为名招募“合伙人”,非法集资达1.4亿多元,广西一汽车公司老总受审

公诉人在远程庭审室进行审理。南宁市西乡塘检察院供图

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认为,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疫情防控需要,该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审理,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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