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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汽车过户流程(机动车市内过户怎么办理?按照这5个步骤轻松搞定)

时间:2024-01-24 浏览量: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11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郑晓鹏)据“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消息,“双十二”即将如约而至,想买辆新车,可囊中羞涩!市内好友想卖车,价格美丽,车型又喜欢,真是刚刚好!可机动车市内过户要怎么办理呢?目前,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业务可通过窗口办理、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办理流程

机动车市内过户怎么办理?按照这5个步骤轻松搞定

前往预约地点办理业务前,记得准备好以下材料:

1.车辆所有人(新车主)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二手车销售发票或其它凭证);

5.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限制车型);

6.车架号拓印膜(车管所提供免费拓印服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只需备齐材料和5个步骤,但还是有不少人对此有疑问,交警整理了一些问题,看看有没有你想要的答案。

1.关于原车主

深圳市内二手车过户,旧车主需要到现场?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业务,原车主无需到现场即可办理。

2.关于号牌号码

朋友的深圳车过户给我,车牌可以一起过户吗?

不可以。机动车可以过户,但机动车号牌号码只能原车主使用,不能过户。

3.关于所需材料

朋友间市内过户,也需要开具转移证明吗?

需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六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深圳的车辆通过人民法院拍卖买的,但没有登记证书需先补领登记证书才能办理市内过户吗?

可以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办理补领登记证书,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

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仅需5个步骤就可轻松搞定!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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