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汽车(执行裁定书—连云港创凯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军、骆伟)
时间:2024-04-24
浏览量:次
(2023)苏0706执异265号
连云港创凯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军、骆伟: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连云港创凯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淑梅、霍永发、王军、骆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江苏联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作出(2023)苏0706执异265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承办人:执行局 丁婕
电话:0518-85295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