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汽车租(永辉超市因未收到发票在福建三明拖欠千万租金,被索赔租金及违约金,法院:赔偿租金)
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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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鸿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
判决书显示,鸿图公司称永辉超市欠缴租金8935779.45元,该商铺位于将乐县古镛镇日照东门中心广场地下一层商场。还应支付逾期产生的违约金1692602.32元。合计10628381.77元。后来鸿图公司变更诉求,将租金数额变更为11183447.21元,违约金2659848.76元。
永辉超市公司诉称,2010年3月10日,双方签订了三份《租赁合同》,永辉超市公司分别向鸿图地产公司租赁位于将乐县、沙县、清流县三处商场用地,均作为商业经营场所(超市)使用。
在预付保证金675万元(变更诉求后金额450万元)抵扣房租完毕后,永辉超市公司应按月支付租金给鸿图地产公司,但是其却以双方尚未结算为由,屡次拒绝支付租金。
法院还查明,2016年6月,因履行清流县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永辉超市公司起诉鸿图地产公司,双方于当年11月解除清流店合约。
永辉超市公司辩称,因鸿图地产公司将乐店、沙县店从2015年2月起未向其提供发票,导致永辉公司的付款条件一直未成就,鸿图公司无权要求本公司支付租金。
最终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判决,鸿图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永辉公司提供从2015年2月至2021年5月份的总金额为1568.7万元的税务发票,永辉公司在鸿图公司提供发票后五日内支付10287376.74元。
九派新闻记者 黄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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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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