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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汽车抵押(二手抵押车私下交易?存在风险莫大意)

时间:2024-04-24 浏览量:
二手抵押车私下交易?存在风险莫大意!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

小博因周转需要

将自己分期购买的大众牌汽车

质押给小浩并借款33000元

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


2023年1月

小杰在被告知大众牌汽车

为质押车的情况下

向小浩转账35000元

用以购买该辆汽车

交易为私下进行

并未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

后因小博未按时还款

大众牌汽车被分期公司拖走


小杰遂将小浩与小博

起诉至封丘县人民法院

请求返还车款35000元及利息

车辆保险费及利息


二手抵押车私下交易?存在风险莫大意!

法院判决

根据三方提供的证据

法院认定小杰与小浩之间为

买卖合同关系而非转质押合同关系

涉案大众牌轿车

尚有分期付款未缴清

且车辆被抵押

不满足《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规定的可交易情形


小杰在购买前已知悉上述情况

仍选择与小浩私下交易

明显是为规避二手车交易规定

损害社会经济秩序和

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应认定其买卖合同无效


对于本案造成的损失

小杰承担30%责任

小浩承担70%责任


小浩向小杰返还

大众牌轿车购车款的百分之70

即24500元

驳回小杰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商务部制定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期间会对车辆本身及买卖双方进行审查,旨在维护车辆流通经营的市场秩序以及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购买二手车请通过正规渠道、合法交易,避免纠纷损失等不利后果!

信息来源:封丘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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