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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拖摩托艇(台州高速有轿车非法改装成“挂车”,牵引摩托艇上高速)

时间:2024-04-24 浏览量: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陈栋 通讯员 孙巍杰 陈俊达

8月22日,台州高速交警五大队在G1523甬莞高速福建方向临海东服务区内,拦截了两辆小型车辆违法拖曳挂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1时许,指挥中心发现桃渚路段有两辆小型车辆尾部牵引着摩托艇,一前一后朝福建方向急速行驶。

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迅速出击在临海东服务区内将车辆拦截了下来,发现两辆为浙J车牌的小型车辆,在后方加装了由两个车轮与钢结构板条组成的板车,分别装载着摩托艇,用绳子拴住。

台州高速有轿车非法改装成“挂车”,牵引摩托艇上高速台州高速有轿车非法改装成“挂车”,牵引摩托艇上高速

高速行驶中,若是绳子松动,或者牵引处滑落,将极大地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通畅。

民警随即对当事司机进行了询问,据车辆驾驶员洪某介绍,他们是极限运动爱好者,平时酷爱海上摩托艇,为了运输方便就自行弄了个板车,由于最近天气闷热想着去海边游玩嬉戏一番,便将摩托艇放置于板车中上了高速。

民警听后对洪某进行了科普,乘用车作为牵引车需要具备牵引条件,车辆在生产出厂时要具备拖挂功能,符合要求后需要合法注册登记、合法车牌以及反光标识,准牵引总质量的乘用车可以牵引在标注数值以内的拖挂车。很显然,洪某行为是违法的,其拖挂的板车也是自己改装的,属于非法改装。

事后,民警对非法改装的装置进行扣留,并根据加装拖车钩与机动车登记的外观尺寸不符的违法改装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

“行车最重要的是安全,不少车主为图个人方便,非法改装车辆,但这些改装都没经过检验和技术性能的测定,上路后极易带来安全隐患,对公共交通秩序带来极大危害,对车辆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都将形成严重的隐患。”高速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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