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狗(狗狗被轿车撞了当场殒命 遛狗不牵绳主人担全责)
时间: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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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祝隽 刘楚璇 记者 陈咏)随着养宠物的人增多,车撞狗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5月1日起,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开始实施,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绳等措施。9日,扬州一狗主人遛狗未按规定牵绳,引发了事故,被告知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9日上午10时30分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大学北路万象汇附近,一辆轿车由南向东行驶时,撞到了一只小狗。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一辆轿车由南向东右转弯,往万象汇地下停车场方向驶入时,一条无人牵引的白色小狗从马路一侧冲出来过马路,轿车处于视线盲区,躲避不及,直接撞向了小狗,致小狗死亡。
交警调查得知,当时狗主人带着一条白色泰迪犬在大学北路由南向北步行,小狗本来是随着主人慢慢前行的,由于没有拴绳,小狗突然飞快地向对面跑去,正巧陈先生驾车经过,撞到了小狗。处理事故的民警表示,该起事故中,宠物主人遛狗时未对狗进行拴系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在公共场所遛狗时,主人应按照规定对狗进行拴系,以免狗狗不服从约束,发生类似意外。
作者:陈咏
来源: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