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重拳出击!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您是否曾因频繁接到陌生推销电话而困扰?近期,公安网安部门破获一起案件——多家校外教培机构为牟取暴利,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拨打电话进行课程推销。
经典案例
2025年初,浙江绍兴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多家教培机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开展电话推销网课,公安机关立即对涉案教培机构开展打击,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获公民个人信息一批。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等8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条款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安全法》第44条明确: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获取、出售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违者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强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本案中,涉案教培机构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上述法律,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警提醒
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和机构:
个人防护需谨慎
填写个人信息时,务必选择正规、可信的渠道,避免随意透露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
接到陌生推销电话时,应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对方身份,必要时可录音取证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定期检查手机APP、社交平台的隐私授权设置,关闭不必要的权限。
机构经营须守法
各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购买、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企业需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完善员工培训制度,杜绝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全民共治齐参与
若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遭遇骚扰,请立即保存证据并拨打110或通过“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全社会应共同监督,形成抵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结 语
个人信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携手共建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
素材|浙江网警
(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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