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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喜欢你的我(故事:我曾经喜欢过你,到最后回想起来,更多的却是感谢)

2025.02.22 来源: 浏览:
故事:我曾经喜欢过你,到最后回想起来,更多的却是感谢

本故事已由作者:丁怀瑾,授权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发布,旗下关联账号“深夜有情”获得合法转授权发布,侵权必究。

1.雪夜

这一年的冬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北风依旧寒冷刺骨,大雪依旧席卷了整个洪北市,天空依旧灰白一片,没有阳光。街道两旁的梧桐树立在街旁,稀稀拉拉的树叶下是粗壮的枝干。

老街区有一个铺子叫“夜行书屋”。

一张小小的桌子可以用来喝咖啡和果汁。收银台旁边是一台老式留声机,黑胶唱片的声音缓缓从喇叭里传出来,有周旋吴侬软语的腔调,也有悠扬迷人的钢琴曲。

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慕名而来,有些人是为了看一看这神奇的书屋,有些人则是为了一封无法寄出的信。

失去联系的亲人、不再联络的恋人,或者是来不及说出口的晦涩秘密,只要是在“也行书屋”写的信,只要你还记得心中那个人,就算没有地址也能将信送达。

有人说真,有人说假,大部分人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那些经年不觉的秘密啊,就算最终不能送达又怎么样呢?

夏来在寒冷的冬夜中走着,她的脑中乱糟糟一片。她依稀记得年少时候的梦,像是一根又长又粗的海藻缠在她的脖颈间。她深呼吸了一下,继续向前走着,刚下过新雪的街道被她踩出一长串的脚印。

一片昏暗的街区,只有一个店铺还亮着灯。她松了口气,心里想着,还好,还好,“也行书屋”还没有关门。

明天就是她结婚的日子了,她的老公是个非常体贴的人,戴眼镜,笑起来会有两个小梨涡。

他们是考研时认识的,他追她,她便接受了。

恋情不温不火,他待她非常好,会在大冬天的早晨起早给她煮鸡蛋,会在夏天的时候将西瓜边上的果肉用勺子挖出来吃掉,留下中间那一块最甜的地方给她吃,会在她痛经的时候细心准备红糖水。这样的人,是真的很好了。

她抖了抖大衣上的雪,踏进那家小小的书屋。她环视了一周,发现这儿是真的小,四面都是书,整整齐齐摆在书架里,最上面一排都是毛姆的书。她那时最爱看毛姆,没有钱喝咖啡果汁就不能坐在靠窗的小书桌上看书,她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

有一次看书看得太累了,就坐在角落里靠着书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披了一件暗红色带小花纹的披肩。她记得那是“也行书屋”的老太太的披肩,她喜欢穿旗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绾成一个发髻,戴翡翠耳环,笑起来很慈祥,像过去知书达理的大小姐。

老太太依旧穿着旗袍,外面穿了一件御寒的呢子大衣,一如多年前那样,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戴着翡翠耳环,她说:“小姑娘,你来了啊。”

夏来惊讶地看着她说道:“奶奶,您还记得我?”

“记得记得,变漂亮了,瘦了,头发长了。不过眼睛没有变,还是那样清澈。”老太太摸了摸夏来的额头说,“看书还是写信?”

夏来突然有一丝紧张,她不知道这莫名的心慌从何而来,嗫嚅着说道:“写,写信。”

“好,我去拿纸笔给你。”

夏来坐在桌前,拿起纸笔,回忆像是汹涌的海水向她涌来。她在那片海中慢慢呼吸着,徜徉着,游向远方。

那封信夏来写了很久很久,写到最后,老太太说:“我先去睡了,你慢慢写,纸不够去柜台那边拿。”

夏来答应了一声,然后继续埋首在信纸上哗啦啦地写着,钢笔在纸上摩擦出一阵响声。她想,写吧,写吧,把埋藏在心底的那些秘密都写出来吧……

2.系鞋带的男孩

夏来十三岁那年,剪着短头发,又高又胖,总是坐在最角落。学习成绩不好不坏,是属于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那种人。

夏来喜欢的那个男生叫宋子瑜,总是考年级第一,长得并不属于很好看的类型,但是皮肤很白,个子很高,穿熨得笔直的白衬衫和牛仔裤。

声音很好听,像是深夜电台的男主持人。他在讲台上念《一棵开花的树》时,神采飞扬,声音时而婉转情深,时而慷慨激昂。

夏来从来没有跟宋子瑜说过一句话。她喜欢看他挺得笔直的背影,低着头,露出一截好看的脖子,阳光下晶莹剔透,像是上好的璞玉。

她在日记本里称呼他为S君,写完之后她就会迅速把日记本放进抽屉里的书堆下面。藏在心底的秘密,她跟谁也不曾说过。

后来宋子瑜去了学校的广播站应聘广播员,每个星期五由他做广播员。他会在大家吃饭的时候念一念新闻和同学们写的稿子。

所以那一天,夏来都会把一周改了无数遍的稿子交上去。索性她所有科目之中语文是最好的,经过千锤百炼的稿子总能过关。

连续投了两个月的稿之后,学校开始举办一次征文大赛。宋子瑜作为班长找上了夏来:“你的文章写得不错,考虑参加征文大赛吗?”

夏来笑了一下,点点头“嗯”了一声,那是他们念初中以来,短暂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交集。

夏来每天隔着人海看一眼宋子瑜的背影,他的背永远都挺得笔直,像是一棵沙漠中的白杨树一样坚韧挺拔。她也开始改掉驼背的习惯了,因为她又高又胖,在女生之中总像一个异类,这样的心思让她越发不敢挺直腰杆。

她也每天学着他一样坐得端端正正,放学回家之后头上顶着一本书,一边记单词,一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发现坚持一段时间之后,她真的改掉了驼背的毛病。后来她从朋友口中得知,宋子瑜的家里都是军人。

怎么会那么喜欢那个男生呢?夏来仔细想了想,是因为那次开家长会,他蹲下来给他妈妈系鞋带那一次吧。他妈妈不让,嘴里责怪道:“这是在学校,你同学看到了可怎么办?”

他抬起头,露出一口大白牙,嘴角露出两个好看的梨涡:“怎么了,我爸从小教育我要孝顺您,系个鞋带看到就看到了,又不丢人。我就是心疼我妈怎么了?”

夏来想,她或许这辈子再也遇不到一个像宋子瑜这样的男生了。

3.说不出口的秘密

高中的时候,夏来和宋子瑜还是在同一个学校上学,不过已经不是同班了。这所高中是洪北市最好的高中,里面几乎囊括了洪北市所有的清华生和北大生,所以录取分数线也高得出奇。

拿到通知书那天,夏来一个人躲在阁楼上哭了很久。怎么会那么想哭呢?没人知道那个做什么都不太出色,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的女生是怎么考上这所分数高得出奇的高中的。

她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那时她刚决定考龙池高中的时候,连她自己都觉得好笑。一个在学校里总排名永远处于500名开外的学生,想考龙池,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她基础不好,尤其是数学和物理,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刚开始向老师讨教问题的时候,她一张脸憋得通红,吱吱呜呜半天,几次想要放弃。到最后,是心底那点几乎不可能的念头支撑到了最后。

有一次,她下课拿着书本去办公室找老师讨教问题,还没进去,就听到一帮老师在办公室里高谈阔论。

数学老师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我们班那个女生啊,经常问一些幼稚可笑的问题。这段时间还算有点进步了,不过啊,应该是没什么学习的天赋,希望最后勤能补拙吧。”

夏来站在门外,进也不是,走也不是。她捏着书,在门外踌躇了好一会儿,将眼里的泪花擦拭得干干净净了才敲门走了进去。她想,自尊和考上龙池比,一点儿也不重要了不是吗?

中考那一年,夏来总会一个人做题做到深夜。天冷的时候,她就抱着一个热水袋,脚冻得一点知觉都没有了也不肯上床睡觉,有时候写着写着,遇到不会的题目,深更半夜就开始一个人哭。她会失落、失望,觉得这样的努力始终是毫无意义的。

就算考上了龙池又怎么样呢?那个叫宋子瑜的男生始终不会多看她一眼。

他不会知道,有一个女生,为他坚持写了三年的广播稿,也不会知道每个星期五她连食堂都不去,抱着一桶方便面坐在校园喇叭下听他念稿子,就连吃一桶泡面也会幸福地笑起来。她的日记本里,每一篇日记中都会出现S君。

4.看到月亮的女孩

上了高中的夏来还是那样,留着短发,身体肥胖,不大爱说话,总是坐在角落安静地写写算算。

宋子瑜学了传媒,和学校里学表演的校花走到了一起。

他们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郎才女貌,连下来的班主任都会将他们当作模范:“你们那些人,要是像宋子瑜和林双双那样有上进心,我们也是不会阻拦的。青春期嘛,谁没有个青春萌动的时候呢?”

那天放学之后,夏来一个人在学校外面走了很久很久。她是无意中看到那家名叫“也行书屋”的书店。

装潢古朴,门口摆着两盆兰花在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而在兰花旁边的小黑板上则写了一行苍劲有力的繁体字——见字如面,见字如晤,你有想要寄出而无法寄出的信吗?一张纸和一支笔,只要心中还有念想,无论天涯,你的思念抑或是苦涩都会送出。

也许只是噱头吧,但夏来还是进去了。里面看书的人都安安静静的,他们分散在角落里,捧着书本,身上好像散发着虔诚的光。

坐在前台的是一个穿着旗袍的漂亮老太太,她给夏来拿来一张书卡后便指了指最上面那一排书:“我猜你会喜欢毛姆的书吧。”

夏来惊讶地看着老太太点点头:“我喜欢他的《月亮和六便士》。”

老太太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从那以后,只要一放假,她就会来“也行书屋”看毛姆。她坐在角落里,因为看书的时间太长,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总会看到身上披着老太太的披肩。

高三那一年,宋子瑜和林双双都出去上专业课程了,一个学播音,一个学表演。宋子瑜和林双双的艺考成绩都不错,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了。

就是在最后那一年里,夏来开始留起了长发,身材也开始苗条了。虽然还是有点胖,但是已经有男生开始注意她了,在背地里会偷偷说,那个叫夏来的女生,挺有气质的,个高圆脸,看着有些可爱。

夏来听到了,会偷偷地笑一下,只是可爱也觉得心满意足了。

因为做试题,所以去食堂的时间晚了。等她去的时候,食堂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了。隔着几排稀稀拉拉的人群,她一眼就看到了单独吃饭的宋子瑜。

他还是坐得笔直,穿夹克和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厚重的反绒皮的鞋,看上去像是一个美国的大男孩,她在电影里看到的美国男生都是这种打扮。她忽然想起他在他妈妈面前的时候那样乖顺的模样,嘴角不自觉扬起一抹笑容。

夏来打了一份饭坐在他面前。她一路想了很多说辞,猜想着宋子瑜会怎么盘问自己,会不会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花痴。

宋子瑜抬起头来,看着对面的夏来,眼里闪过一丝疑惑,良久他说道:“夏来?”

夏来端着盘子的手紧了紧,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恢复平静说道:“看你一个人在这里就过来了。”

他“哦”了一声,似乎并不觉得夏来突然坐过来会显得突兀,他说:“我竟然不知道你也在龙池。”

“在全年级排不上名号的人,不知道也难怪。”

其实并不是,高三的模拟考试,她在全年级已经进入前30名了。可在宋子瑜这个学业和专业同等优秀的人面前,她知道自己和他相距甚远,而且宋子瑜从来不会关心榜单上面多出了一个叫夏来的女生。

他说:“我记得你初中那会儿文章写得挺好的,我每周念广播稿都会有你的文章。”

夏来假装漫不经心“哦”了一声,嘴里淡淡地说了句:“我挺喜欢写文章的。”

“挺好的,继续加油。”宋子瑜说。

他们无话可聊,话题绕来绕去也无非就是些干瘪的说辞。说到最后,宋子瑜的餐盘见了底,下来看了一眼,抓住最后的时间问道:“你想去哪里上大学?”

“北京吧,林双双想去中国传媒大学。”他随口说了一句,“哦,林双双是我女朋友。”

夏来点头:“我知道,你们在学校挺出名的。”

他笑了笑,没说话。

后来,她放弃去复旦大学上学,选择了一所相对差一点的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

她只是憋了一股气,不顾全家人的阻挠只身北上。因为选择去北京而受了太多委屈,她睡在火车的卧铺上哭了一宿,没人知道她究竟是为了什么,就连夏来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份感情放得太久太久,已经近乎酸涩了。

那时的夏来已经完全瘦下来了,头发长长的,却依旧算不上漂亮,只能被夸奖一句,“算得上可爱吧”。

她在北京没有遇到过宋子瑜。在初中的班级群里,他初中的好朋友将宋子瑜的近况发了出来,她才知道,宋子瑜和林双双一起去了美国深造。

她一个人去后海,站在街上喝罐装的啤酒,喝得脑袋晕乎乎的,抬头看了看天空,皎皎月光冉冉升起。她笑了笑,满地的六便士,她却一眼看到了月亮。

5.谢谢你让我变得更好

薄渊梨下楼的时候,夏来已经走了。留下了写信的钱和一封写好的信,钢笔压在钱和信的上面。

她拿起信上了楼,坐在窗边的小书桌上,然后将那封信细细叠成了一个千纸鹤的形状。纸鹤叠好之后,她将它放在手心里,朝着纸鹤吹了一口气。

那洁白的纸鹤突然动了一下,在薄渊梨的手上啄了两下。薄渊梨走到窗户边,耳朵上的翡翠耳环在阳光下仿佛散发着墨绿色的光。

薄渊梨说:“去吧去吧,去到她想的那个人那儿去吧。”

那千纸鹤慢慢地扇动着翅膀然后从窗户处飞了出去,薄渊梨看着纸鹤越飞越远,嘴角也跟着扬起了一抹笑容。

夏来在结婚当天的下午接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的越洋电话。她接起电话,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好听的男音:“夏来,新婚快乐,我是宋子瑜。”

她“嗯嗯”两声,泪水越涌越多,她说:“嗯嗯,谢谢你,谢谢你让我变得更好。”

6.关于那封信

其实那封信,只有短短的几行字。那么一腔爱意到最后也不过寥寥数行字,她想了很多很多的话语,到最后却不知道该写什么好。

她在信里写道:“我曾经喜欢过你,一直一直那么努力。到最后回想起来,更多的却是感谢。感谢一路来,因为你,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遇到了现在那个一心爱着我的男人。明天我结婚,如果你能看到信,就请祝我结婚快乐吧。”我曾经喜欢过你,到最后回想起来,更多的却是感谢。

最后一行字,是她的联系电话。(作品名:《夜行书屋:看见月亮的女孩》,作者:丁怀瑾。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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